2022年RCEP生效实施以来取得哪些成效?商务部介绍
2月2日,商务部副部长郭婷婷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商务部第一时间出台了《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指导和支持各地方、各行业和广大企业抢抓机遇,扩大与RCEP成员的贸易投资合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有力促进了贸易投资的发展。从贸易看,2022年我国与RCEP的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达到12.95万亿元,同比增长7.5%,占我国外贸总额的30.8%。其中,我们对8个成员的进出口增速超过了两位数。从双向投资来看,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79.6亿美元,增长18.9%,吸收他们的直接投资235.3亿美元,增长23.1%,双向投资的增速都高于总体水平。
二是各地方对接协定成效初步显现。商务部全方位地指导和支持各地做好政策对接,在全国开展了十场专题培训,参训人数超过40万人次。升级自贸区公共服务平台,帮助地方和企业把握RCEP的降税政策,充分运用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用好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机遇,深化与RCEP其他成员国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三是广大企业切实享受到了协定的红利。RCEP实施叠加此前我国和RCEP其他成员已经生效的双边自贸协定,为企业更好地享惠创造了良好条件。2022年我国的出口企业申领RCEP项下的原产地证书和开具原产地声明一共67.3万份,享惠出口货值达到2353亿元,估计可以享受到进口国的关税减让15.8亿元。我国企业享惠进口货值653亿元,享受税款减免15.5亿元。
四是成员国共同提升实施效果。中方利用RCEP部长级会议和联合委员会等机制,积极推动更多成员批准协定,韩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成员已经批准并生效实施;同时,我们和其他成员开展紧密对接、推动各方共同履行降税义务,共同落实好便利化措施,改善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协定的实施水平。
郭婷婷表示,下一步,商务部还将继续做好高质量实施RCEP的各项工作,推动协定红利持续释放,充分发挥RCEP在稳外贸稳外资、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将与RCEP各成员一道,继续推动协定对所有的签署国全面生效,加强RCEP机制建设,为RCEP行稳致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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