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扫一扫就能“知根知底”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统一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实现了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管理。
上海: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沪冷链”信息化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开始试运行。据介绍,“沪冷链”信息化系统通过对接口岸查验点的查验信息、运输提货点的提货数据、交通运输数据(GPS数据)、第一存放点的进出货追溯信息,以及中转查验库的消杀及核酸检测信息等数据,实现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控和智能化管理。
通过“沪冷链”涉疫食品应急处置管理平台,实现与亿通公司、上港集团(4.450, 0.00, 0.00%)、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围绕“三点一库”全流程管理,实现各部门间的数据互通、信息共享,有助于各区级监管部门对从港区提货点至第一存放点的车辆,以及到中转查验库的集装箱实现精准管控。
对上海市所有中转查验库的卸货区域、中转查验库核酸检测区域、货物消毒区域等场所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具有视频监控巡查、冷链食品防疫综合分析及查询、预警信息查询等功能,可以通过远程监控,查看中转查验库的消毒、采样情况,提高监管效能和智慧化监管水平。
此外,还通过“沪冷链”微信小程序企业端、监管端两个端口,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上传人员健康、冷链企业信息、检测消杀、追溯信息管理等信息。同时,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监管端,及时掌握冷库企业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发现问题。
陕西:实行“一码通用”管理
陕西省建立统一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即“陕冷链”,实行“首岸赋码、首站赋码、一码通用”管理,从西安海关入口岸的进口冷链食品作为“首岸”,从省外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运入陕西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首站”,在“陕冷链”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追溯数据,并使用“陕冷链”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通过“陕冷链”将进口冷链食品所涉及的生产、存储、经营、销售等各环节全部纳入系统中,同时覆盖监管人员、各环节接触人员、终端购买者三方群体,全面形成人物共控、人物共防的追溯防控系统。
为确保“陕冷链”系统有效运转,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要求,严格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保证所生产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实现追溯。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陕冷链”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使用“陕冷链”如实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已有自建追溯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采取批量导入或系统接口等方式上传数据。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明确,全省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销售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陕冷链”电子追溯码。消费者不能使用微信扫码购买时,销售者要进行实名登记(姓名、地址、电话)并上传至“陕冷链”。凡在陕西省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产品完整追溯信息的,不得采购销售。
大连:提升排查处置效率
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研发了“大连市冷链食品安全追溯系统”,通过智慧化监管手段,快速实现“食品产地-加工场所-流通渠道-消费者”的全链条追溯体系,提升排查处置效率,为疫情防控争取主动。
该系统可以初步实现全市冷链食品行业2000余家企业的台账监管。对大连市从事冷链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和仓储的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及审核,实现企业入库、出库、货品核酸检测及消杀、企业人员核酸检测、企业环境检测情况登记。实现进口和国产全覆盖全口径企业信息入库。
大连市冷链食品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追溯系统及时掌握冷链食品上下游购销数据,及时掌控企业动态,快速发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进行风险识别,并依法查处,有效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企业、仓储、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和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冷链食品进货防控查验等工作。同时,对不同监管层面,为全市相关委办局、区市县相关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提供上下三级分类,平级同权的监管模式。
据记者了解,该系统下一步还可以与省、国家平台以及大连市大数据中心数据对接,实现一端上报,多端共享,及时准确上传货物来源、去向、数量、位置等关键数据,实现市场、口岸、交通、卫健等部门相关数据的交换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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