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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冷链食品运输,实行逢车必检

来源:台州晚报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2-04
导读:明确从昨天中午12时起,对进入临海的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实行逢车必检、分类处置的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进入临海冷链运输车辆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冷链物流运输环节输入,临海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冷链食品运输车辆管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从昨天中午12时起,对进入临海的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实行逢车必检、分类处置的管理措施。

根据安排,所有入临冷链运输车辆只能通过高速公路临海市区出口,或章安出口且在设立于高速公路临海市区出口的临海市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检查站检查合格后,才能进入临海市区。同时,承运进入临海储存、加工(分包)、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车辆,必须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实施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已经消毒的证明。

《通告》要求,进入临海的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需分类处置,已通过“浙冷链”系统申报进口冷链食品通关、目的地、消毒等信息并预约集中监管仓的,经查验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与申报信息相符后,可放行承运车辆;对于未通过“浙冷链”系统申报进口冷链食品通关、目的地、消毒等信息或未预约集中监管仓的,现场在“浙冷链”系统登记通关、目的地、消毒等信息,录入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预约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并填写“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告知书”后,方可放行承运车辆;属于过境进口冷链食品承运车辆的,检查站工作人员通过“浙冷链”系统现场登记车辆号牌、司乘人员及联系方式和目的地等信息后,可放行承运车辆。

未按闭环管理工作要求将承运的进口冷链食品运抵集中监管仓的相关承运车辆,将通过“浙冷链”系统纳入重点管控名单。在检查站登记为过境的进口冷链食品承运车辆被发现在市内卸货的,将严肃处置。

责任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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