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设立绿色物流区 此类货车禁止通行
深圳市决定在全市十个行政区域内(新区)设立“绿色物流区”,从2023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7月21日,每天0时至24时,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驶入以下“绿色物流区”。
具体禁行范围包括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和大鹏新区。
此外,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其他轻型柴油货车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卡车之家提醒:此举旨在改善道路通行环境,减少柴油货车对环境的污染和交通拥堵。违反规定者将受到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处罚。
以下是具体的禁行范围:
(一)福田区。福田中心片区:由新洲路(不含)-红荔路(不含)-彩田路(不含)-滨河大道(不含)合围区域(不含区域内的深南大道)。景田片区:由新洲路(不含)-香梅路(不含)-红荔路(不含)-北环大道(不含)合围区域。
(二)罗湖区。人民南片区:由深南大道(不含)-东门南路(不含)-春风路(不含)-建设路(不含)合围区域。
沙湾片区:沙湾路。
(三)南山区。科技园片区:由深南大道-沙河西路(不含)-滨海大道(不含)-南海大道(不含)合围区域。
(四)盐田区。盐田中心片区:由海山路-海景路-东和路-海涛路-深盐路(不含)-香径南街-香径东街合围区域。
(五)宝安区。海秀片区:由裕安一路-宝安大道(不含)-新安西路-海秀路-兴业路合围区域。
(六)龙岗区。龙城片区:由龙福路(不含)-龙城大道(不含)-龙翔大道(不含)-黄阁路(不含)-清林路(不含)-吉祥路(清林路至龙福路段不含)合围区域。
(七)龙华区。深圳北站片区:由留仙大道(不含)-民塘路(不含)-白龙路(不含)-致远南路(不含)-致远中路(不含)合围区域。
(八)坪山区。体育中心片区:由新合路(不含)-比亚迪路(不含)-体育三路(不含)-八号路(不含)-体育二路(不含)合围区域。
(九)光明区。光明广场片区:由光明大道(不含)-华夏路(不含)-光侨路(不含)-观光路(不含)合围区域。
(十)大鹏新区。大鹏葵涌中心片区:由金岭路(不含)-金业大道(不含)-金葵中路(不含)-坪葵路(不含)合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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