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风险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不再实施预防性消毒
来源:中国水运网
作者:张亚蓓
时间:2022-07-21
导读: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第二版)》。
为指导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装卸运输相关作业单位和人员做好新冠病毒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防止新冠病毒通过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运输渠道传播,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第二版)》(简称《指南》)。
《指南》明确,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指运输温度在10℃以上的进口集装箱货物,按照被污染风险分为低风险和高风险2个风险等级。低风险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不再实施预防性消毒。不属于以下任一情形,或无法判定风险等级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按照“从严”原则,判定为高风险——来自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国家(地区)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所有大宗散装货物,包括煤炭、矿石、化工原料、粮食、饲料、牧草、原木等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装载入境物品的航空器、船舶、列车、汽车自离开启运口岸起超过24小时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装卸时不与装卸人员接触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已实施预防性消毒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
根据以上情形,判定为低风险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运载该物品的交通工具司乘人员中发现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由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研判风险等级。特殊用途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由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研判风险等级。
《指南》还对相关企业、作业单位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作出要求,对装卸、运输过程防控要求,装卸、运输过程消毒要求,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应急处置要求,装卸运输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责任编辑:李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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