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联合发文 发挥交通运输作用促进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
近日,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交通运输作用促进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在稳就业、促发展方面的关键作用,助力全社会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交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是扩内需、稳增长、促就业的重要领域。《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一方面,以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基石,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传统产业,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运输服务融合,开发适应智慧物流和智能配送等领域的就业岗位,同时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交通产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形成产业发展与就业增长的良性互促格局 。另一方面,积极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针对共享单车、无人配送等新兴领域,加强新职业开发研究和申报,探索构建交通运输行业全链条人才发展职业体系。
在协助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方面,《指导意见》强调统筹教育、培训和就业。通过加强共建高校建设,优化交通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强化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大力发展交通职业教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促进培训与就业的深度融合;同时,创新就业供需对接机制,完善人力资源供需信息发布,举办交通运输行业专场招聘会,加强就业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
《指导意见》还特别关注重点群体的高质量就业,提出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通过指导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落实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开发高质量就业岗位和见习岗位等方式,提升青年职业指导和求职能力训练。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拉动作用,推动以工代赈项目,挖掘临时性、季节性岗位,开展 “点对点” 运输服务,在农村公路领域开发就业岗位。此外,着力提升交通重点领域就业质量,涵盖网约车、出租车、公交、轨道交通、营运客货车司机、船员、民航从业人员以及邮政快递业从业人员等群体,畅通交通运输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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