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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让“货拉拉”不再“祸拉拉”:网络货运平台安全问题调查

来源:快递生态圈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3-01
导读:25日,针对长沙女子乘“货拉拉”平台网约货车身亡事件,交通运输部方面表示,无论是传统道路货运物流企业,还是依托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成长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抑或是涉足物流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都应当牢牢坚守安全发展的底线。

25日,针对长沙女子乘“货拉拉”平台网约货车身亡事件,交通运输部方面表示,无论是传统道路货运物流企业,还是依托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成长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抑或是涉足物流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都应当牢牢坚守安全发展的底线。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当前网约货车行业为追求高速扩张,存在准入门槛低、市场秩序混乱、缺乏安全配套措施等问题。同时,监管跟进不及时、网络平台责任难压实等问题也导致治理质量打折扣。

26日上午,记者通过“货拉拉”平台约到一辆货车“小面”,司机表示可以“不拉货直接运人”,随后将记者运抵目的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的“货拉拉”北京办公地,该车为典型的“货改客”违规车。(新华社记者张骁摄)

“货拉拉”平台:承认存在安全问题 推7项整改举措

2月6日晚,在长沙工作的23岁女子车某某搭乘“货拉拉”平台所约搬家车途中跳窗,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中“为何驾驶员未按平台指定导航路线行驶,三次偏航”“司机是否有过不正当的举动”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23日晚,湖南长沙警方披露,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涉案司机,说明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尚不足以判定涉案司机具有图谋不轨的故意。”长沙一名律师分析称。

记者从湖南省、长沙市警方了解到,由于涉案“货拉拉”网约货运车辆并未安装监控和录音设备,加之两名当事人之一的车某某已经身亡,给警方侦办案件、查明真相、厘清责任造成较大困难。

“货拉拉”公告称,已于23日下午取得死者家属谅解,并将与家属一起妥善处置善后事宜。至于“货拉拉”是否就车某某不幸离世给予家属补偿,“货拉拉”方面和车某某家属都表示不便透露。

24日,“货拉拉”方面向死者家属致歉,承认平台存在安全预警缺失、产品安全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并公布上线强制全程录音功能、扩大安全车载设备部署、针对逾期未完成订单上线预警系统、在跟车订单场景中加入位置保护功能等7项整改举措。

记者乘车时看到,“货拉拉”平台货车尚未加装针对驾驶舱和货厢的监控设施。(新华社记者张骁摄)

网约货运“野蛮生长”三大问题:门槛低、管理乱、“逃”责任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网约货运平台为实现“扩张快、成本低”目标,想方设法规避自身在车辆人员合规准入、服务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主体责任,导致消费者与司机合法权利难保障,留下风险隐患。

人员注册门槛低。“货拉拉”平台客服告诉记者,司机注册需满足20岁至60岁年龄条件,对驾龄、学历和是否是车主不做限制。记者发现,有部分因违反交通规则或运营规范被网约客运平台“封号”的司机,也钻空子“转战”网约货运平台。

“货拉拉”“快狗”等平台的多位网约货车司机向记者透露,当前,注册网约客运平台要求考取从业资格证,但注册货运平台并不需要。而且货运平台的“线下培训”时间很短,且内容也并不介绍法律法规、运营规范等,大多是教司机如何接单。

“我身边有很多被网约客运平台封号的人来做网约货运司机。”北京“货拉拉”司机王先生说,虽然平台会留下司机身份证复印件并询问是否有犯罪记录,但司机回答“无”就能通过。

货运管理不规范。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但记者调查发现,“货拉拉”等网约货运平台上,由于平台不约束,司机为牟利,客户图方便,以“货”代“客”的情况频频发生。

还有不少消费者遭遇下单信息与实际承运车辆的牌照、规格甚至司机身份均不一致的情况。“网约货运平台不要求‘人车合一’,我们还会把账号借给别人使用。”一名网约货运平台司机说。

记者还发现,网约货运平台的客户、司机常因超载、搬运、等待、路程等纠纷发生冲突,但平台却往往以自己仅是“信息中介”为由“甩锅”,推卸责任。

“货拉拉”平台规定,注册货车的车龄应低于10年,但执运记者的货车已超出年限。(新华社记者张骁摄)

“客改货”乱象亟须治理 加强监管、压实责任是关键

长沙涉案网约车辆为一辆面包车。记者调查发现,在网约货运行业,“客改货”违规情况十分普遍,平台安保措施不够健全。

2019年9月,交通运输部取消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营运证、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以及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涉案车辆系一辆“客改货”的面包车,总质量小于4500千克。按照规定,司机从事货运服务“只要有驾照和机动车行驶证就行了”。

多地网约货运平台司机表示,由于客车适合跑同城、不易受限行的优点,将金杯、依维柯等小客车拆改座位后在平台上注册为货车的情况为数众多。部分平台线下验车时对此不闻不问。

北京市东城区一名交警告诉记者,在对张贴广告的网约货运平台小型货车进行拦截检查时,“客运改货运”“客货混运”等乱象几乎“一查一个准”,这些车辆不符合货运装载条件,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大货车执运需要道路运输证,但多个网约货运平台客服却告诉记者,平台允许无证大货车“先注册后补证”。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当前网约货运行业在保障平台司机、消费者切身利益和货品安全,完善承运细则、提升客户体验等多方面的规范均亟待完善。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臧雷表示,对于涉及公民人身安全的重大事项,监管机构应当尽早完善监管规范、加大监管力度。

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教授建议,监管部门应依据电子商务法规定,对网约货运相关平台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压实企业安全保障、资质审查等法律责任,合规经营。

交通运输部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处置好安全与发展、守正与创新的关系,依法依规规范经营,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举措,持续提升安全管控能力和服务质量。

在贯铄资本CEO、快递物流行业专家赵小敏看来,相较目前已相对规范的网约客运车,同城货运在监管上存在一定滞后性,无录音录像、可偏航、司机审核标准不一等成行业共性问题。此次事件或将成为同城货运监管的转折点。赵小敏说:“过去监管层面采取的也是灵活监管,但是这次事件,我们认为是企业各方对用户利益的维护和完全防护没有尽到责任,有明显的管理漏洞,所以我们认为这个事件可能会引发监管逻辑的变化,从灵活监管进入审慎监管这样一个必然的趋势。”

货运网约车和网约车都是第三方服务平台,虽然一个拉货一个拉人,但同样离不开安全监管,都需要补齐安全短板。赵小敏说:“我们认为有必要参考网约车配套的相关监管流程,包括安全防护录像、导航以及相关的司机客户的反馈,这都是不可缺少的。另外要提高司机行业和市场监管门槛,包括资金来源以及技术方面都要有相关门槛,从相对无序的竞争进入有序(竞争),有些企业要进入被动洗牌的过程。”

      综合新华社 央广讯息   

 

 

责任编辑:李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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