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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技术驱动 加速绿色智能转型一2025年商用车大事记

来源:现代物流产业网 作者:朱睿颖 时间:2025-12-31
导读:2025年,中国商用车行业在政策强力驱动与技术创新下,迈向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新阶段。政策层面,“两新”政策与老旧营运货车淘汰补贴持续发力,大力促进车辆更新;多部门联合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并优化准入与监管要求。产业层面,新能源化全面提速,公交、出租基本实现新能源化,120吨级纯电矿卡实现规模化应用,重卡投入商业运营取得突破。同时,“车路云一体化”与人工智能深度赋能,锂电池迭代、换电安全国家标准等支撑产业升级,行业在规范与创新中韧性增长。

文 / 现代物流报记者 朱睿颖

1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严打“作坊式”回收拆解,查处非法回收退役动力电池等

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刘德春表示,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退役动力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他还透露,2024年,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量达到846万辆,同比增长64%。

上海市公交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1月14日,《〈上海市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对外发布。其中提出,加快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全市公交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城市应急车型除外)、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

2月

上海:延续实施免费申领新能源汽车牌照额度政策到2025年底

2月13日,2025年上海市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政策举措新闻通气会召开。上海将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从8类产品拓展到数码产品、家电产品等15类产品并增加资金规模。同时,全面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延续实施免费申领新能源汽车牌照额度政策到2025年底,大力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八部门:加快锂电池等成熟技术迭代升级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

2月17日,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加快锂电池等成熟技术迭代升级,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推动超级电容器、铅碳电池、钠电池、液流电池等工程化和应用技术攻关。发展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技术,加快提升技术经济性和系统能量转换效率。适度超前布局氢储能等超长时储能技术。

工信部:这10座城市新能源商用车将加快前进步伐

2月25日,据工信部消息,我国2025年将在10个城市启动第二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相关部门支持天津等10个试点城市深入开展车网互动、光储充换、智能网联等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与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汽车以旧换新等形成合力,全面拓展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应用。预计到2026年,10座城市新增推广新能源汽车超过25万辆,建设充电桩超过24万个。

3月

北京新一轮老旧客货车淘汰补贴政策出炉

3月6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鼓励北京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等报废更新。根据不同报废更新车辆类型,可申领补贴6000元至17万元。对于满足补贴条件的车主,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银行账户。

我国首批120吨级纯电动矿用卡车规模化应用

3月6日,我国首批自主研发的10台NTE130E型120吨级纯电动矿用卡车正式在国家电投扎哈淖尔煤业公司编组运行,实现了在国内露天矿山领域的规模化应用。首批10台120吨级纯电矿用卡车以磷酸铁锂电池为动力源,充电1小时可连续工作5小时以上。

三部门: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3月1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提出,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上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月

财政部下达第三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奖励资金23.4亿元

4月21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财建〔2025〕77号),提出按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牵头城市所在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的第三年度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等,现下达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共135.7亿元,其中涉及第三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共23.4亿元。

5月

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

5月2日,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其中提出,试行货车差异化定期排放检验制度。对于总质量3.5吨以上柴油货车,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排放数据,在年度检验周期内车载终端运行传输正常且稳定达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免于本检验周期上线排放检验。对于经依法查实违法排放且被行政处罚的车辆,停止执行上述政策。

6月

工信部开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6月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经销场所等抽取样车,加大对舆论关注度高、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等车型的抽查力度。相关车型封样后,转送至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

三部门联合召开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视频会议

6月19日,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召开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视频会议,会议要求整车及电池企业扛起主体责任,严控设计、生产、服务全链条风险,杜绝夸大宣传并履行用户告知义务;坚决抵制“内卷式”竞争,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牺牲质量的短视行为,坚守长期主义发展路径。

7月

货车上装改装新规7月正式实施

7月1日,《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管理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实施细则》的一大亮点是将“上装委托加装”纳入国家统一监管,并首次明确了“主机厂负全责”的责任体系,从生产源头对改装行为进行约束。明确主机厂对改装质量负全责,受托改装企业须具备正规资质且严禁转包业务。

四部门发文加强运输途中意外伤亡货车司机帮扶救助

7月7日,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运输途中意外伤亡货车司机帮扶救助,明确开展帮扶救助活动、积极探索开展职工互助保险、加强职业伤害保障和完善救助措施等四项重点任务。

三部门印发通知开展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

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印发《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聚焦车辆运输车超标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严格新增车辆市场准入管理、强化源头装载监管、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坚决禁止超标装载运输违法车辆上路通行,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坚决遏制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营现象反弹,维护整车物流市场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促进整车物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8月

《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发布

8月13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在从事网络货运经营时,以氢能、甲醇作为燃料(能源)车辆可享受抵税政策。

具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纳税人,从事网络货运经营,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重庆市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有调整

8月15日,重庆市商务委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根据“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的有关规定,重庆市第一阶段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持续发挥政策激励作用,追加安排3亿元预算资金用于2025年三季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并采取分月投放方式执行。

9月

《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发布

9月13日,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其中明确“推动25个试点城市新增推广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70万辆以上,推动中远途、中重型燃料电池商用车规模化应用;优化行业管理政策,开展产品自我检验、货车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管理”。

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

9月26日,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7年,要实现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行业典型场景广泛应用,落地部署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体系,普及一批智能体,并建成一批标志性创新工程,使人工智能成为交通运输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到2030年,人工智能将深度融入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进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将在组合辅助驾驶方面,围绕大通道货车智能驾驶场景,推动实施技术测试创新。

10月

三部门:调整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10月9日,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此次调整对于新能源商用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暂不提升技术要求,依旧体现了政策对于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广领域的支持。

商用电动汽车换电安全等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

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11月1日起要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第2部分:商用车辆》,规定了N1、N2、N3类商用电动汽车的换电安全要求,以统一安全规范促进商用车换电模式发展。

11月

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全球技术法规《电动重型车辆车载电池耐久性》获表决通过

工信部网站11月24日消息,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WP.29)第197次全体会议召开期间,由中国、美国、日本和欧盟共同牵头制定的联合国全球技术法规(UN GTR)《电动重型车辆车载电池耐久性》经各缔约方投票表决通过、正式发布实施。该法规主要规定了电动重型车辆电池可用能量测试方法、车载电池衰减的要求及验证方法等内容,对规范电动重型车辆车载动力电池耐久性测试、科学评价电动重型车辆电池运行状态具有重要意义。

12月

中国牵头制定的新能源发电通用仿真模型国际标准发布

12月4日,由我国牵头研制的国际标准《用于电力系统动态分析的基于变流器发电单元的通用均方根值(RMS)仿真模型》发布。此次发布的国际标准,首次提出了新能源发电系统标准化通用仿真模型,应用对象覆盖输电系统运营商、配电系统运营商、发电设备制造商、电力系统软件开发商等,将为新能源规模化发展和含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电网的安全评估提供坚实技术基础。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汽车转向系等重要国家标准

1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其中,在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方面,发布汽车转向系、机动车辆制动液等多项国家标准。同时,还发布11项消防车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保障我国消防车产品技术进步。

责任编辑:李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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