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地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调整
来源:赣物联
作者:赣物联供稿
时间:2023-07-24
导读:江西一地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调整。
近日记者从相关会议获悉,日前,宜春海关已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进行调整,主要变化是,将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由原来的“口岸批批验核”模式调整为“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目的地检验”模式,根据危险化学品属性及其危险货物包装类型,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分类设定检验的作业环节(地点)和比例,也就是说,原来所有进口危险化学品是由进境口岸进行检验,现在对于泄漏风险高的主要在口岸环节实施检验,对于泄漏风险低的主要在目的地环节实施检验。这一变化可以有效化解危险品在口岸的聚集性风险,同时为进口危化品企业在口岸通关节省了时间。
主要要求是,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在报关时,应该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如实填报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名称、危险类别、包装类别、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和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等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提倡采用提前申报方式提高通关效率。申报地海关将严格审核申报信息和上传单据,保障进口危险化学品安全、顺利通关。
在此,宜春海关提醒各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口申报危险化学品时,需明确申报“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及“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企业需准确申报目的地检验机构,目的地检验机构尽量选择企业所在地海关,方便属地海关尽快落实目的地检验,及时处理检验过程中遇到的异常问题;提倡提前申报,提高危险化学品通关效率;也请企业提前向属地海关预约检验,积极配合属地海关落实检验。来源:大江网
责任编辑:李永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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