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信息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 > 供应链 > 正文

商务部、中物联等8单位联合发布《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

来源: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6-22
导读:日前,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共同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

日前,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共同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切实做好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示范创建过程中的组织申报、评审认定、过程管理、绩效评估等,商务部等8单位共同制定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由总则、示范城市申报条件、示范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流程、专家评审、公示与认定、示范管理、附则等8章组成。

《工作规范》指出,示范创建工作将按照广泛动员、自愿申报、科学评估、动态管理、严控质量的原则,遴选出在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方面具有创新引领、协同高效、绿色低碳、弹性韧性优势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商务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每年认定一批城市和企业,分别授予“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称号。

去年7月,商务部等8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公布了首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10个示范城市和94家示范企业。据悉,2022年的示范城市与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附件下载:

1、红头文件: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pdf

2、附件1: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及附件2: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示范城市).pdf

责任编辑:李思远
全媒体热线 : 4000-5656-98
信息公开中物汇成帮助中心广告服务网站地图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3775637 │ 24小时新闻热线:010-83775637
Copyright © 2005-2020 现代物流产业网 版权所有 客服热线:4000-5656-98
《现代物流报》社有限公司授权 北京中物汇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现代物流报官网 管理方
www.xd56b.com和www.z56c.com两个英文域名同时使用一个主体网站
英文域名:www.xd56b.com   京ICP备19057590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7039号
英文域名:www.z56c.com   冀ICP备2020027852号-2
技术支持:现代物流报社技术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