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7部门:深化与RCEP成员国 在科技创新等领域合作
3月16日,商务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着力推动边(跨)合区高质量发展,优化顶层设计,促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明确了5类15方面政策举措。一是完善功能布局,包括研究推动新设和扩区调区、加强与口岸及相关开放平台联动等。二是拓展国际合作,包括畅通跨境物流和资金流、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支持地方参与国际经贸合作等。三是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包括做强做优边境贸易、延伸完善沿边特色产业链供应链、加大对承接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前瞻布局中高端产业和新兴业态等。四是优化要素供给,包括统筹各类财政资源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用地和用能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五是完善体制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优化管理体制等。
在完善功能布局方面,《通知》提出稳步有序研究推动有关边(跨)境经济合作区新设工作。研究在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价中对边境经济合作区单独排序,支持发展态势较好的边境经济合作区按规定程序扩区扩容建设、调整区位,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在拓展国际合作方面,《通知》提出有序推动将更多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纳入资本项目外汇便利化政策支持范围,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实施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与有关邻国开展双方货币跨境结算、现钞跨境调运、金融政策协调等领域磋商与合作。
《通知》还要求高质量实施RCEP。指导支持有关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及所在省区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规则体系,进一步扩大RCEP实务培训,深化与RCEP成员国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信息通信等领域的合作等。
在支持产业创新发展方面,《通知》提出前瞻布局中高端产业和新兴业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