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15条重点举措 支持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未知
时间:2024-11-14
导读:11月12日,海关总署在重庆举办“海关支持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 进一步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新闻发布会。
11月12日,海关总署在重庆举办“海关支持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 进一步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今年海关总署组织通道沿线海关在持续推动落实去年15条举措的基础上,再次研究出台新的15条重点支持举措,主要聚焦通关便利、支持开放、服务产业、降低成本四方面,支持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进一步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与去年出台的15条举措相比,此次出台的支持举措一是更加注重通道的联动发展,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多式联运海关监管的相关措施;二是更加注重打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新模式,如推进“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三是更加注重惠及企业的措施复制推广,今年新举措将境内段运费扣减政策从铁海联运复制推广到中老、中越班列,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据介绍,重庆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下一步将通过增强运输保障能力、增强数字化服务能力、增强制度开放引领能力、增强产业带动能力持续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积极构建现代化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常态化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精品班列,稳定开行中老泰铁铁联运班列,提升班列运行质效;加快推进铁海联运“一码通”应用进出口双向落地,完善“单一窗口”外贸全流程服务功能,以数字化改革赋能通道运营管理优化;积极探索构建贸易新规则,推广跨境公路运输《国际道路货运单》,制定《重庆市西部陆海新通道“一单制”数字提单管理办法》,创新建立地方标准。推动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落地,助力通道降本增效;高质量建设重庆枢纽港产业园,提速推进中老泰“三国三园”建设,打造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示范区,推动“产品出海”到“产能出海”。
责任编辑:李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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