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驿站还是到家,快件到底该送哪儿?
“您的包裹已送到菜鸟驿站,请及时取件,逾期将产生保管费用。”婷婷每天都会收到几条这样的短信。现在,城市中遍布“菜鸟驿站”遍布,并且每两个驿站间直线距离不超过500米。每天成千上万的快递散落进不同的驿站,又有形形色色的消费者从驿站将快递取回家。
现在,线下生活向线上转移速度加快,快件数量较之以前大幅度增加。若每一个快件都送到家,以目前快递公司的人力,完成的可能性极小。此外,很多消费者在线上购物时会直接填写写驿站的地址。“每天快件基本上都送到驿站,如果快递上写明送到家,或者打电话要求送到家,我们当然要送到家了。”陆陆续续问了9个快递员,虽然他们来自不同快递公司,但回答出奇一致。
快递默认送到驿站,似乎成了消费者和快递公司之间无形的“约定”,而快递公司自知有责任将快件送到消费者家中。有些消费者和快递公司在快件“进站不进家”这件事上达成了共识,除特别备注“送到家”外,均默认送进站。
快递进站还是进家,消费者需求不一
对于部分消费者来说,快递进站不进家这种共识的存在,是方便且有利的。
婷婷是个“网购十级爱好者”,加之工作原因,几乎每天都会收几个快件。遇到“618”、“双十一”这些购物节,每天要收十几个快件。这些快件是不同快递公司、不同的快递员配送,如果每个快件都送到家,一天要开几次门。送到快递驿站,等快递都到了一起去拿,很方便。
婷婷每天都要到驿站取几个快件,和驿站的工作人员已经熟了。遇到快递多时,驿站的工作人员会帮她一起送到家。而驿站忙时,婷婷取快件时也会多停留一会儿,帮帮忙。
尹先生是一名程序员,经常加班出差,不在家。快件不送到驿站,家里没人怎么办?送到驿站就不用担心这样的问题了。
然而共识有时也会“失效”。
已经63岁的张奶奶说,下楼遛弯时,小的快件可顺便到驿站拿回家,倒是挺方便的。有一些大的重的快件,都是孩子给寄的吃的用的,自己拿不上去,不送到家就得找邻居帮忙。问题是,若让老人取大件、重件,就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值得重视也亟须解决。此前,“79岁老人取未上门快件”猝死的新闻冲上热搜,引发社会广泛讨论。
如此看来,快递进站不进家模式确有缺陷。
除老人外,还有残疾人,对于这样的特殊群体,还是应该按约定地址一律送进家,才符合消费者的期待。“79岁老人取未上门快件猝死”话题下,点赞过万的网友评论写道:“包裹写了送货上门,所以快递公司也别推卸责任,本来就该送货上门,不管对方是不是老人”。
的确,排除特殊群体,普通消费者对快件是否送到家,也同样存在着疑问与期许。许许是个朝九晚六的上班族,工作日快递放在驿站保管确实少了很多麻烦。“但周六日一点都不想下楼,想宅在家里又想拆快件。每次都要纠结好久,最后还是要下楼去拿,特别麻烦。”许许抱怨到。
明明写的地址是家里,不打电话直接放进驿站。每次打电话,客服态度特别好,承诺下次送到家。“下次还是得到快递柜取,客服换了一个,态度还是很好。我都放弃抵抗了。”
张先生对快递公司这种做法是否违反“合同法”一直存在质疑,但自己又不了解相关知识。他觉得纠结这些只会浪费时间,不如自己直接去快递柜取快件。张先生表示,有时自己也会和朋友吐槽,或者发朋友圈、微博,很多人都觉得快递公司这样做不合理。“我知道一个个送货上门肯定慢,也体谅快递小哥。但快递公司未经允许私自把快件放到驿站,不违约吗?”张先生最后的这个问题,或许也是许多消费者想问的。
快件送去哪?快递员也无解
快件送去哪?对快递员来说有时也是一个难题。
王女士做快递员10年了,遇到过太多“糟心事儿”。“前几天,有个人的快件,白天说送到驿站,晚上打电话要求送到家。但当时10点多了,我们都下班了。”王女士眨着眼睛,平静中也有几分无奈,“后来那个人投诉了好几次。这种事儿遇到很多了。”王女士的“遭遇”,工作8年了的张师傅也经历过。
王女士骑着两个轮电瓶车,每天要送一百五六十个快件。张师傅最近几年开始用三轮快递车,有时一天要送上千个快件,大件多的话会少一点,但平均每天也要送八九百个件。小王看起来很年轻,刚刚做快递员几个月。他每天会送四五百件,几乎都是送到驿站的。
他们每天走着同样的路线,往返于驿站和仓库之间。装件、卸件,这两件事他们每天要重复很多次,大多数时候他们自己也数不清。
每天没有固定的下班时间,送完才代表着一天的工作结束了。每天都会运来新的快递,今天送不完积压到明天还是要送的。每天工作到八九点钟,忙的时候要到凌晨,成了他们习以为常的下班时间。对于快递员来说,绝大部分快递送到驿站,工作量已经超负荷了。如果每一个快递都送到家,根本不可能完成。
在快递数量不断暴涨的时下,若要求每个快件都配送到家,快递公司当下配送力量可能无法完成,那只能多招人,这势必会增加快递公司成本。当然,部分快件送进家,进站快件数量就会减少,还可能会影响加盟驿站的利润,可能加盟驿站的数量会因此减少,快件进站的方便程度会降低,这样又会出现新的问题。
至于送到“快递驿站”还是“送件上门”,也有消费者希望能自己根据情况不同,随时做出心仪选择。
律师:未经消费者许可,私自更改配送地址不合规
问题是,快递公司未经消费者允许,自作主张把快件放到“快递驿站”,而不是按照交易时消费者留下的详细地址进行配送,这种配送行为否违约?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河北博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翟志龙律师认为,《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国家对快递服务的相关规定为寄件人提供服务。将快件投递到驿站或快递柜时,应征得收件人的明示。如果未经收件人允许,直接将快件投递到驿站或快递柜,并不符合上述规定,可能会给收件人带来不便,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的权利也无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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