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集装箱发展扶持新政
企业最高奖励可达9000万元
5月13日,记者从厦门港口管理局获悉,近日厦门市出台厦门港集装箱发展扶持新政,真金白银支持集装箱业务做大做强。
根据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厦门港集装箱发展扶持政策(2025—2027年)的通知》(简称《政策》),厦门将从鼓励集装箱码头企业发展业务、鼓励航运企业做大水水中转业务、鼓励贸易服务商集聚省内外货源等三大方面9项业务制定奖励措施,覆盖码头运营、水水中转、陆海联运、货源集聚、航线奖励、跨境电商等多元业务。
其中,鼓励码头企业加快发展集装箱业务方面,《政策》从各码头箱量规模、同比增幅、降低口岸进出口成本、促进货源向厦门港集聚等方面考量码头的综合水平,按全港年度箱量增幅分档及各集装箱码头综合得分情况,给予每综合分1万元奖励,奖励最高可达9000万元。
为促进厦门港跨境电商发展,《政策》对在厦门港自然年度内连续运营6个月以上且每周不少于2艘次、每艘次承运海运快件集装箱不少于30个标箱的东南亚跨境电商航线,给予每艘次1.5万元奖励,且单家企业每年奖励资金最高300万元。此外,为进一步巩固厦门内贸集装箱东南区域枢纽港地位,扶持内贸业务发展,《政策》根据内贸航运企业的箱量规模、中转增量、同比增幅、运力规模等指标综合得分情况,给予每综合分奖励5万元,奖励最高可达60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新增欧美快线奖励。目前,厦门港远洋航线航班密度与国内其他沿海大港相比存在差距,快航航线较少,不利于跨境电商货物等急货在厦门港进出。《政策》结合厦门港的实际,提出快航补贴主要以欧洲、美洲为主,即对一年中,在厦门港运营时间超过10个月且运营艘次超过26艘次的新增欧美快线,每条航线给予400万元奖励,不包括现有欧美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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