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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之民营经济篇③】

专题 |政策发力破解民企融资困局

来源:现代物流产业网 作者:孙辉 李丹 综合报道 时间:2025-05-16
导读:为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此作了多项规定,聚焦对民企的金融支持。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也将发力“一业一策”、央行将增3000 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资本市场完善股债融资,为民营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融入国家重大项目创造条件。

文 / 现代物流报记者 孙辉 李丹 综合报道

在民营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技术、市场、资金是摆在面前的三道关,而资金永远是最为关键的因素。为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此作了多项规定,聚焦对民企的金融支持。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也将发力“一业一策”、央行将增3000 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资本市场完善股债融资,为民营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融入国家重大项目创造条件。一系列政策打破了横亘在民营经济发展道路上的市场藩篱,随着政策的落地实施,有望疏通金融“活水”,多方合力改善民企融资生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民营经济促进法》即将落地

差异化信贷破解融资顽疾

 
 
 

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其中,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进行了多项规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在5月8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道,近5年,民营企业贷款投放的年平均增速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出1.1个百分点。业内人士指出,从立法到实践,民企融资生态的实质性改善仍需增强产品创新、突破风控适配性等壁垒。

破局关键:“一业一策”如何精准滴灌

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关注的领域之一。其中提到:“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原则开发和提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资信良好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提供便利条件,增强信贷供给、贷款周期与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需求、资金使用周期的适配性,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

近年来民营经济领域的金融服务成为持续发力的重点。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为76.07万亿元,同比增长7.4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35.3万亿元,同比增长12.5%。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告诉记者,目前民营企业仍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主要是由于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较低,对民营企业的经营波动和信用风险存在顾虑;同时,民营企业自身发展不平衡,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财务透明度低,进一步加剧了融资难度;此外,政策传导机制存在滞后性,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对政策执行力度不足。

丛林介绍称,对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民营企业,金融监管总局将把发力点放在“一业一策”上,立足行业产业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专业性的金融服务。

另外,近期在宏观经济层面,也迎来了一揽子政策。5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介绍,将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3000亿元,与调降相关工具利率的政策形成协同效应,支持银行扩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贷款投放。

金融监管总局还透露称,尽快推出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一揽子政策,做深做实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助力稳企业稳经济。

纵深改革:从“不敢贷”到“主动贷”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曾圣钧分析认为,银行亟须把握政策机遇加强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首先就要开发适配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为资信良好的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对于季节性生产特点明显的民营企业,设计灵活的短期循环贷款产品;对于有跨境业务需求的民营企业,推出包含外汇结算、贸易融资、汇率风险管理等的跨境金融综合服务方案。

民营经济促进法还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依据法律法规,接受符合贷款业务需要的担保方式,并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曾圣钧建议,银行在积极开展权利质押贷款业务的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完善权利质押贷款的配套政策和服务体系,如建立统一的权利质押登记平台,简化登记流程,降低登记成本,提高质押登记的效率和透明度。

民营经济促进法还特别提到“金融机构在授信、信贷管理、风控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应当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金融机构违反与民营经济组织借款人的约定,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中止发放贷款或者提前收回贷款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曾圣钧认为,银行应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定期对信贷业务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条款或行为。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张漫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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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资本市场持续加力 支持民企发展
 
 

 

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实施。在融资支持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平等获得直接融资。

自注册制改革以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股债融资体系逐步健全,为民营企业提供了灵活、高效的融资渠道,尤其为优质科技型民企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上市通道。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截至5月11日,A股公司中超过六成为民营企业。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近年来,资本市场对民企股、债融资的支持加力,效果显著。当前资本市场对民企的支持已从“量增”转向“质效并重”。

融资渠道不断拓宽

近年来,资本市场改革深入推进,民企融资渠道不断拓宽。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截至5月11日,年内37家公司登陆A股,其中32家为民营企业,占比86.49%,32家民企募资210.24亿元,占比84.96%。实际上,自2020年以来,每年新增上市公司中,民企数量占比均超过八成。

债券融资方面,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5月11日,民企在交易所债市发行债券301只,募资合计1010.94亿元,同比增长19.62%。

另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即“公募REITs”)成为民企融资新渠道之一。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截至5月11日,累计65只公募REITs上市,其中9家原始权益人为民企,募集资金合计159.94亿元。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表示,从2019年注册制改革以来,得益于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资本市场制度的完善,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有效拓宽,融资成本有效降低,融资环境也日趋完善。

田利辉认为,资本市场对民企股权融资支持成效显著,民企结构占比突出,融资规模可观。注册制简化了上市流程,直接推动创新型民企上市融资发展。债券融资方面,民企资产证券化主导债市融资,REITs试点逐步扩容。

更多增量政策在路上

近日,科技型民企融资迎来利好。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同时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债券市场“科技板”落地。“科技创新债券政策对科技型民企意义重大。”田利辉表示,此举不仅能够丰富融资渠道,支持信用增进,降低融资成本,精准破解融资痛点,为成长期科技企业注入长期资本;也可以覆盖全生命周期,形成阶梯式融资支持;还可以引导资源集聚,推动区域产业集群与资本深度融合,进而优化融资生态链。

资本市场是支持民企发展壮大的重要平台。在章俊看来,在支持民企发展方面,多层次资本市场具有诸多优势:多层次市场通过构建不同层级的交易平台,为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民营企业提供了量体裁衣的融资渠道,确保了民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融资方式;与此同时,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的完善,也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多样化的融资选择,能够有效分散风险,提高融资的可得性。

在5月7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介绍了资本市场下一步改革举措,包括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政策措施,在市场层次、审核机制、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抓紧发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指引,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等。

随着改革举措逐步落地,资本市场对优质科技型民企发展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支持更多优秀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田利辉认为,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需要深化股权市场改革,创新债券市场发展和完善配套措施。股权融资方面,优化上市准入,考虑扩大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探索“绿鞋机制”;优化再融资机制;鼓励产业链整合,考虑递延支付资本利得税等激励举措,发展并购市场。债券融资方面,设立专项交易板块,允许BBB以下评级民企发行债券,配套做市商制度,推出高收益债市场;优先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扩容民企REITs等。此外,还要引导社保基金、年金基金等中长期资金提高民企债券配置比例。“通过‘靶向政策+市场创新’组合拳,为民企构建‘股权融资筑基、债券工具稳链、REITs盘活存量’的全周期支持体系,最终实现科技、资本、产业的良性循环。”田利辉进一步表示。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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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融资渠道 为民企“解渴”
 
 

 

企业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民营经济要发展壮大,金融“活水”浇灌必不可少。

充足的资金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当前,市场竞争激烈,技术升级节奏加快,企业要保持竞争力,需要不断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提升产品质量。

民营企业普遍自有资金有限,对产业链上下游依赖度高,资金流动性较差,往往需要通过阶段性融资来补充资金,维持正常经营。“稳定的融资渠道对于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认为,立法保障能为民营企业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使其在市场竞争中更具底气。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记者坦言,民营企业多以中小微企业居多,由于缺乏良好的信用积累和合规足值的资产作为抵质押物,容易被传统融资渠道拒之门外,遭遇融资贵、融资难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原则开发和提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资信良好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提供便利条件,增强信贷供给、贷款周期与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需求、资金使用周期的适配性,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

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也需要更多“真心实意”的服务。

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依据法律法规,接受符合贷款业务需要的担保方式,并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动产和权利质押登记、估值、交易流通、信息共享等提供支持和便利。“这是一个很具体的规定,在其他法律中是没有的,是针对融资难作出的非常具有针对性的安排。”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授李曙光认为,这种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着多部门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金融等手段为企业提供支持,民营企业获得金融服务正越来越便捷。

针对民营经济融资“堵点”,全国多地正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创新服务模式,为民营企业“输血补气”。

丰富多元的融资渠道让企业可选择更适配自身特点的资金来源,从而更好促进企业发展。“在融资来源上,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对银行贷款依赖度较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相对较少。”娄飞鹏表示,拓宽融资渠道的一个路径,是强化资本市场功能,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明确,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平等获得直接融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数据显示,一季度民营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85只、规模达762.5亿元,平均发行利率为2.86%,较2024年平均成本下降21个基点。目前,A股近2/3的上市公司以及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约80%公司为民营企业,资本市场已成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平台。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都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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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执委、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晓辰:

民营经济促进法在鼓励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强融资支持等方面,更加坚定了我们走智能制造、国际化布局、服务型制造之路的战略方向。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对法律内容的宣传和解读,帮助更多民营企业了解并用好政策红利。在执行层面,建议加强配套措施,特别是在融资支持、市场准入、公平执法等方面,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法律带来的变化和保障。

 

山西省总商会副会长、山西永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晋花:

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金融机构建立“敢贷、愿贷、能贷”机制,拓宽民企直接融资渠道,明确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质押等方式融资,并要求金融机构设置差异化不良贷款容忍度,这将为民营企业破解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陕西省工商联副主席、西安建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刘勇: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民企权益保护单独成章,对公平执法、预防和清理拖欠账款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可以“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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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小企业更好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
 
 

 

为强化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防范潜在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些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第三方公司等,通过搭建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为各类供应链金融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撑。其中,部分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开立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用于供应链上企业应收账款确权、结转和融资,在提升中小企业收款保障及融资可得性、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这一过程中,也潜藏一些问题和风险。《通知》特别强化了对中小企业的保障。为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参与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合法权益,《通知》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一是发展供应链金融应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民生、服务国家战略为出发点,以维护市场公平有序为立足点,促进降低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实现上下游企业互利共赢发展;二是要求供应链核心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三是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四是规范各类主体对链上企业的收费行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供应链金融发展内涵方向,规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健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规范管理框架。

来源:光明网

作者:徐佩玉

《 现代物流报 》( 2025年5月14日 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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