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驻萨尔瓦多大使馆消息,当地时间2021年4月6日晚,中国援助的科兴新冠肺炎疫苗运抵萨尔瓦多国际机场。这批中国援助的科兴疫苗由菜鸟网络承运,应用国际先进的医药冷链技术运抵萨尔瓦多。
菜鸟的国际医药冷链技术为疫苗运输保驾护航,实现了全链路的温度和轨迹实时监测可查。每一箱包装的疫苗均配备了全球温度记录仪,可将保温箱内温度实时上传至云端,用户可通过网页、手机 APP等工具进行实时监测,温度一旦任何超出预警范围,将及时向管理人员推送报警信息。此外,菜鸟还安排专人进行全程监测,每两小时做一次记录比对,精确把控疫苗运输过程中的温度。
据悉,今年3月2日,菜鸟顺利完成了中国政府捐赠圭亚那政府新冠肺炎疫苗的运输。自疫情发生以来,菜鸟累计向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运送了超过2.5亿件医疗物资。
另悉,来自2021年4月13日中国交通新闻网消息称,日前,交通运输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印发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满足日趋增长的疫苗及其原液、半成品跨区域运输需求。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密切沟通协作,推动供需有效对接,优化运输组织调度和服务保障举措,加强运输全过程安全质量管控,完善应急处置措施,为疫苗生产、供应和接种提供坚实的运输服务保障。
通知指出,强化部门协同,做好供需对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健康、药监等部门,推动骨干医药冷链道路运输企业主动与重点疫苗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形成对接顺畅、联系紧密、供需匹配的运输组织协作机制;会同铁路、民航等部门指导疫苗冷链物流骨干企业,进一步拓展运输服务网络,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服务覆盖面;研究完善公铁、公航联运和海峡等水域疫苗运输车辆滚装运输措施,发挥多式联运的组合效率,提高综合运输保障能力。同时,通知明确医药冷链道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及机场公司要及时响应运输需求,全力做好疫苗货物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优化组织模式,便利车辆通行。在符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对持有统一编码调运单的合法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各公安检查站点要在车辆通行、人员休息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不得随意拦截和查扣;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与配送单位的沟通协作,积极采用统一配送、夜间配送等运输组织模式,提高配送效率;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优化疫苗配送管控措施,在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顺畅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通行限制;对疫苗配送车辆申请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及时核发通行证或通行码,为疫苗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通知明确,加强过程监管,防范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疫苗配送单位不随意转包运输等要求。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疫苗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配送单位强化运输人员安全教育,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运输过程监管,做好风险隐患防范,严防运输过程中流向失控;加强运输过程监管,确保驾驶员、押运员在运输过程中不随意开箱,杜绝无关人员接触疫苗货物;针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或者紧急情况,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响应及时、信息畅通、处置有效。
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协同”成为时代高频词。物流业是一个基础性的复合型产业,尤其要重视协同。
4月9日,河北日报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联席会议上获悉,“十四五”期间,全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完成投资4500亿元,较“十三五”提高18%,占交通总投资的75%。
到2025年,京津冀“四纵四横一环”综合运输通道更加完善,“轨道上的京津冀”基本建成,公路网络互联互通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京津与周边市县“半小时通勤圈”和京雄津保唐“1小时交通圈”,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京津冀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会议指出,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原则,树立大协同理念,把提升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水平作为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站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高度,审视和推进京津冀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着力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向广度深度拓展,着力提升运输服务、运营管理、交通执法和信息化建设一体化水平,以更宽视野、在更广领域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的更大突破。
着眼消除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梯度差”,进一步明晰各自职责和具体任务,加快推进廊坊北三县与通州区4条跨界骨干道路建设。着眼推进“五个畅通”,着力抓好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建设,促进城乡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
多年来,河北省为京津两个直辖市在人才、资源、环境多方面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支持。一体化形势下,京津更应当认真考虑如何反哺河北省这个“东部省份,中部状态”的“老大哥”。疏解,分流,光喊口号是不够的,慈氏物语(微信公众号)认为,行动更重要。
又讯 据现代物流报全媒体报道,3月30日,商务部等8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113号),部署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
《通知》提出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的主要任务,要求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积极推动供应链优势培育取得新成效,供应链效率效益得到新提高,供应链安全稳定达到新水平,供应链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通知》明确,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从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中推荐,各地应于2021年4月12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商务部等8单位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并确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