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出台13条政策措施推动外贸保稳提质
5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3条政策措施,主要涉及保障外贸领域生产流通稳定、加大外贸企业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帮助外贸企业抓订单、拓市场和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
《意见》提出,各地方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加强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保障。有力有序疏通海空港等集疏运,进一步压缩国际班轮等泊时间,用好航空货运运力,保障重要零部件、装备和产品运输,提高铁路口岸通关及作业效率,促进外贸货物运输保通保畅。增强海运物流服务稳外贸功能,进一步推动扩大班轮公司直客对接的业务规模,加紧研究推进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海运运价、运力期货,加强对国际海运领域的市场监管。
《意见》要求,各地方加强“政银企”对接,梳理一批急需资金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名单,开展“清单式”管理,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重点支持。指导跨境电商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质增效。针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在承保覆盖面、缩短理赔时间等方面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增加信保保单融资规模。提供更多汇率避险方面的培训、咨询等公共服务,通过内部考核激励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汇率避险服务。有序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持续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环境。
《意见》还提出,优化创新线上办展模式,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等方式参加境外展会,促进企业用好线上渠道扩大贸易成交。支持医药企业注册认证中西药制剂和生物制品,支持国外消费者购买中国品牌汽车,支持更多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帮助外贸企业抓订单、拓市场。同时,培育新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研究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相关产业纳入国家鼓励的产业目录,持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
同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通知》,提出完善汇率避险产品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便利性。各地人民银行、外汇局分支机构要鼓励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针对企业特点“因企施策”,提供契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服务。鼓励银行持续提升基层机构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服务能力,创新产品和服务渠道,支持中小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汇率避险需求。
现阶段,我国外贸企业主要面临四方面的困难:一是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大宗商品价格和海运费用居高不下,对外贸新订单增长和降本增效带来较大挑战;二是由于主要经济体放松管控,对防疫物质和药品的需求有所减少,4月份防疫物资和药品出口降幅较大;三是受到地域冲突影响,我外贸出口和局部供应链稳定受到一定影响;四是国内疫情多发散发,导致外贸供应链效率出现短暂下降。
建议外贸企业,一方面可以与外贸运输企业签署长期协议,保障外贸运价稳定在一定区间,提升物流的保障能力和运价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可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深入了解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制度,争取获得政策支持,保障货运物流通畅。
通过财税金融政策,可以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在外贸企业新订单下降的情况下,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增强资金融通能力,提升资金链的流动性,降低因为资金不足导致的流动性风险。通过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帮助有订单的外贸企业降低由于世界经济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带来的信用风险,增强外贸企业抗风险能力。
我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将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纳入国家鼓励产业目录,将对地方经济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进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是稳外贸的重要手段。《意见》旨在充分发挥进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和融资增信作用,为外贸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风险保障及融资手段,帮助外贸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稳定企业发展信心。中国的航运企业也应该利用此次机会发展,更好地为中国外贸企业服务。
《意见》提出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质增效,体现了国家对跨境电商企业的重视和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很多跨境电商企业长期以来的诉求。很多跨境电商企业在产品研发、平台建设、供应链协同、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做了大量研发投入,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由于主营收入认定方面的问题无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意见》发布后,需要有关部门协调认定跨境电商企业的主营收入问题,进一步畅通跨境电商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通道。
尽管受疫情短期冲击,但我国外贸实现“保稳提质”预期目标还是有底气的。首先,作为我国外贸重要出口基地,长三角和珠三角疫情防控已取得明显成效;其次,中国作为全球最大制造业中心,供应链体系健全,产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具有显著优势。
当前,外贸流通领域产生的不畅或者是堵点,主要和全国多地防疫抗疫采取的特别管理措施有关。随着疫情得到控制,一旦恢复到全面复工复产阶段,流通运输不畅的问题就会缓解。
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5年增长近10倍,而且还在高速发展。从国家角度来看,我们设立了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城市,鼓励建设海外仓等。未来,数字贸易会发挥引领作用,电商平台企业数量会越来越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
保稳提质的意见
国办发〔202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保障。各地方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主动服务,及时掌握和解决外贸企业的困难问题。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所在省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定重点外贸企业名录和相关物流企业、人员名录,对生产、物流、用工予以保障,尽快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复工达产,保障外贸供应链稳定。(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外贸货物运输保通保畅。各地方严格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要求,将外贸货物纳入重要物资范围,全力保障货运物流运输畅通,有运输需求的外贸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力有序疏通海空港等集疏运,提高作业和通关效率。各地要积极优化作业流程,进一步压缩国际班轮等泊时间,不得层层加码,出台影响国际集装箱班轮靠港作业效率的措施。加强航空口岸机场海关及作业人员保障,用好航空货运运力,保障重要零部件、装备和产品运输。加强与国际货运班列沿线国家沟通协调,同步提高铁路口岸通关及作业效率。进一步提升深港陆路运输效率和通行能力。(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海运物流服务稳外贸功能。各地方、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加大与国际班轮公司对接力度,进一步推动扩大班轮公司直客对接的业务规模。加紧研究推进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海运运价、运力期货。依法依规加强对国际海运领域的市场监管,对国际海运市场相关主体涉嫌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垄断等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各地方协调帮助物流、货代等企业及时赴港口提离冷藏货物、危险货物等集装箱,提升主要港口的货物中转效率。(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质增效。针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实现销售的货物,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及时申报办理退税。尽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政策,适时开展试点。针对跨境电商行业特点,加强政策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商务部、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短期险规模。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外贸企业进一步开拓多元化市场。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持续做好外贸企业承保理赔工作。(财政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对于发展前景良好但暂时受困的外贸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根据风险管控要求和企业经营实际,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出口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支持。各地方加强“政银企”对接,梳理一批急需资金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名单,开展“清单式”管理,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重点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覆盖面。优化中小微外贸企业承保和理赔条件,缩短理赔时间。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合作,强化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增加信保保单融资规模。(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各地方面向外贸企业,提供更多汇率避险方面的培训、咨询等公共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优化外汇产品,提升基层银行机构服务能力,积极增加汇率避险首办户,优化网上银行、线上平台汇率避险模块,提高业务办理便利性,通过内部考核激励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汇率避险服务。(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环境。支持各地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宣传培训力度。有序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产品服务创新,为外贸企业提供涵盖人民币贸易融资、结算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单证电子化审核等方式简化结算流程,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效率。(各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商务部、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企业用好线上渠道扩大贸易成交。加快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等展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等联动互促,积极应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大数据等技术,优化云上展厅、虚拟展台等展览新模式,智能对接供采,便利企业成交。各地方、重点行业协会优化创新线上办展模式,聚焦重点国别、优势产业、特色区域打造国别展、专业展、特色展,帮助企业用好线上渠道获取更多订单。各地方积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等方式参加境外展会。商协会、贸促机构、驻外机构、海外中资企业协会积极帮助组展企业和参展企业对接海外买家。(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鼓励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中医药等部门,支持医药企业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成员所在国家或地区和世界卫生组织等,注册认证中西药制剂和生物制品。(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方进一步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支持企业开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贸易。(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有条件的中资银行境外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提供境外消费金融产品,支持国外消费者购买中国品牌汽车。支持更多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提升二手车出口质量。(商务部、公安部、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进口促进平台培育建设。巩固提升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示范引领等方面作用,培育新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扩大优质产品进口。(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国家药监局、进出口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深化区域交流合作,支持劳动密集型外贸产业在国内梯度转移、稳定发展,保障就业岗位,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相关产业纳入国家鼓励的产业目录,持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支持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逐步将大型医疗设备、智能机器人等高附加值、低污染物排放产品纳入维修产品目录。探索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产品保税再制造试点。(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方、各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做好稳外贸工作,在支持企业保订单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各地方要结合实际,出台针对性配套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在本地区落地见效。商务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密切跟踪分析形势变化,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17日
(本文有删减)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26日召开的网上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针对一些进出口企业反映的疫情多点散发下供应链堵点问题,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从“通堵点”“聚合力”“强服务”“优环境”四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全力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在“通堵点”、保障外贸货物国内运输畅通方面,指导各地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及时解决外贸企业的困难问题,尽快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复工达产。全力保障外贸货物货运物流运输通畅,外贸企业可按照规定申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在“聚合力”、持续缓解国际物流压力方面,持续推动扩大国际班轮公司直客对接的业务规模,尽可能满足中小微外贸企业用舱需要,指导各地帮助企业及时提离集装箱,提升货物中转效率;加强与国际货运班列沿线国家沟通协调,同步提高铁路口岸通关及作业效率;用好航空货运运力,保障重要零部件、装备和产品运输。
——在“强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实际难题方面,继续指导各地主动靠前服务,及时梳理并推动解决影响外贸企业复工达产和供应链稳定的共性问题,深入了解外贸企业的急难愁盼,积极为企业解决生产、物流、用工方面的困难,做好精准服务。
——在“优环境”、拓展外贸产业发展空间方面,发挥好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试点等外贸示范试点平台和国家级经开区等投资促进平台以及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高水平开放平台带动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提升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吸引力,拓展外贸产业空间。
来源:证券时报 21世纪经济报道 每日经济新闻 券商中国 中国政府网 人民网
现代物流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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