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联供应链在线论坛举行
中物联周末供应链在线论坛举行 肖荣臣处长详解《通知》
文 / 现代物流报全媒体记者 曹朝霞
4月18日下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周末供应链在线论坛第七场顺利举行。商务部市场建设司供应链发展处处长肖荣臣详解《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公司金融业务部高级信贷经理冯元分享了工商银行打造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助力实体经济的实践经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蔡进出席论坛并作总结发言,中物联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委会主任胡大剑主持论坛。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上海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深圳创捷供应链公司的专家进行了点评发言。
延伸阅读:
对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解读及供应链金融的几点看法
——在4月18日中物联周末供应链在线论坛上的发言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 蔡进
今天会议开的很充实,很有成效。商务部肖荣臣处长对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做了一个全面系统的解读。可以说是对当前新的形势、新的环境下,提出了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新的要求,新的部署。工行冯总的分享也非常精彩,系统地介绍了工商银行供应链金融创新好的做法和好的案例,内容很丰富。我收获很多。
肖处长对《通知》的解读,我认为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全面把握《通知》出台的宏观背景,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环境、新任务、新要求。
一方面要通过这次疫情的突发和蔓延,进一步充分认识供应链创新发展的迫切性。
新冠疫情暴发和蔓延以后,无论是我国还是其他一些国家,都比较明显地出现了供应链和产业链失衡、断链、阻滞、休眠的情况。无论是应对疫情,保障民,以及推动复工复产,第一时间要解决的就是供应链、产业链的恢复与稳定。我们要积极应对,也要冷静客观。要善于在积极应对疫情过程中总结经验,找不足,挖痛点,吸收国内外在疫情中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一些好的方法,真正通过这次疫情防控,提升我们供应链创新水平和产业链基础能力。现在各个国家防控的措施都有所不同,大家评价的标准也不太一样。但从防控的效果来看,就会发现,凡是供应链基础能力强的国家,或是产业链基础能力强的国家,它的防控效果就好,经济社会的稳定性就好。从企业微观层面来看也是如此。刚才肖处长详细地介绍了疫情期间,一些试点企业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过程中发挥作用的非常好的例子。这也充分说明凡是供应链能力强的企业,在抗疫的过程中,就能更好地发挥出作用,供应链的韧性就显现出来了,企业受疫情影响相对就小。比如中百集团在长达70多天的时间里,保障了900多万人口的武汉市一半的民生供应。没有强大的供应链基础能力,就不可能做到。九州通医药集团如果没有一定的基础能力,一定的供应链弹性和韧性,在疫情突发时,也不可能做到第一时间快速响应,保障武汉市医疗物资和百姓就医用药的需求。
不管从宏观层面,还是微观层面,我们都要充分认识供应链创新发展的迫切性。政府部门、中间组织、企业一定要通过疫情冷静分析大的环境和形势,以及疫情下我们的供应链、产业链的优势在哪里?劣势在哪里?应如何发力推进我国供应链创新发展。
把握宏观形势的另一方面就是要深刻领会面对当前疫情,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所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需要我们深刻领会。一是当前的形势比以往更加严峻,所以不仅要“稳”而且要“保”。这样严峻的形势恐怕不是短期就能转变的,要有长期应对的思想准备。所以是要“保”。这也是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所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二是更加突出供应链、产业链的稳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也是对供应链创新发展提出了新要求。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要求供应链发挥基础性作用,而是要在基础性作用中,更加突出其关键性,保障性作用。就是要把供应链创新、产业链稳定转化为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经济社会稳定有序。 可以说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基层运转,都离不开供应链、产业链的稳定。有了供应链、产业链的稳定,就有了市场主体的稳定;有了市场主体的稳定,就有就业的稳定;有了就业稳定,就有了民生保障;有了供应链、产业链的稳定,也就为粮食能源安全、基层运转提供了保障。从这个角度来讲,在新形势下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供应链的稳定至关重要,是关键性的,保障性的。
二、全面领会和贯彻商务部等8部门《通知》文件精神。
第一个方面,要抓得实。做供应链的创新不是虚的,一定是要根据当前新的要求、新的环境,有针对性地落实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各项工作。
刚才,肖处长在解读中提到,《通知》明确要求要在3个方面抓实:一是推动供应链协同复工复产。要通过供应链的稳定来促进复工复产,实现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二是要促进稳定全球供应链。全球供应链越是面临着挑战,我们越要着力稳定它,保证供应链的开放和安全。 三是要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今年的经济目标因为疫情可能有一些调整,但供应链一定要助力完成扶贫攻坚的任务。
第二个方面,要抓得准。要把握供应链创新发展的基本方向。不是盲目的去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通知》明确要求:
一是要抓组织模式的创新。供应链创新最核心的就是在部门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要形成供应链的协同机制、组织机制。在上次国家电网分享的在线论坛中,我们发现他们基本形成了从集团公司到各个板块、各个层面的供应链组织机制,所以他们的供应链创新在企业经营中起到了很好的成效。供应链的核心就是组织机制,我们一定要抓得准。
二是要抓协同能力的提升。供应链组织机制创新的根本就是形成协同能力。协同能力是三维的:微观层面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同,中观层面是在供应链的组织过程中部门之间的协同,宏观层面是在供应链的组织过程中跨区域的协同,甚至全球性的协同。协同能力的提升,是检验组织方式创新的一个非常核心的标准。
三是要抓技术创新,升级发展。推进供应链协同能力提升的一个最重要的抓手就是技术创新。供应链创新不仅是从无到有,而是要从有到好,从低到高,要通过技术创新的手段实现供应链的数字化、智能化。
第三个方面,要抓得具体。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要细化,要具体,要可操作。刚才肖处长详细解读了《通知》中具体提出的进一步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的5个社会着力点,即在新的形势下,试点工作要在原有试点任务基础上,重点加强供应链安全建设、加快推进供应链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促进稳定全球供应链、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充分利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企业等5个方面工作。我们一方面要通过供应链的创新促进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提升供应链自身的水平。
第四个方面,要抓好落实。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要有抓手,让各项工作目标都能够实现。《通知》提出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和具体实施方案,对照工作方案和台账,认真检查完成情况,对标对表,抓紧落实。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业务协同指导,加快复制推广经验。我理解现在试点工作实际上是供应链的推广。在这个过程,一些不是试点的企业供应链也得到了提升,发展得越来越好。
肖处长对《通知》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相关内容的解读很详细,很有操作性,有利于我们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至于工商银行冯总的介绍,刚才三位专家的评价非常全面,非常到位。我在此只谈谈我个人对供应链金融的一点认识。
我认为一定要基于实体产业和金融产业相结合来推进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与发展。首先供应链金融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而不是供应链与金融,也不是供应链加金融。我理解供应链金融,实际是在供应链的运营过程中,基于金融的需求,或者基于金融的供给自主形成的协同机制。金融是供应链不可分割的要素环节,而不是外部提供的“服务”。供应链上哪个环节缺资金了,就将金融的环节纳入到供应链的体系中,整个供应链协同起来提供金融供给,让整个供应链能够稳定、能够畅通。
另一方面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讲,其定位一定要定好。金融机构在做供应链金融的时候一定是置身于供应链之中,而不是处在供应链之外。金融机构实际上就是供应链上的一个信用枢纽,把握信用,在供应链中提供供应链的金融协同机制。
第三,供应链金融的最关键是要形成信用机制,是一种信用担保。不是简单的抵押物担保,也不是企业之间信用的绑架,而在信用机制上做供应链金融。
第四,供应链金融要通过数据化的创新,最终形成金融数据化。谁有数据,谁就具备了金融的功能。通过数据,将分散的、碎片化的信用整合起来,就形成了金融数据化过程,就会形成数字货币,从而使目前的数据资源转化为数据资本。供应链金融提供的形态将不再是货币,而是一组数据。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全新的金融机构从事供应链金融。当然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过程中,传统金融机构也需要转型,一些新兴的以数据化为基础的金融机构比传统机构更有能力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所以,我们在考虑供应链金融未来发展时,要考虑数据转化为资本的方向。这是我对供应链金融的一些粗浅看法,仅供大家参考!
谢谢大家!
2020年物流与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营商环境调查
各会员单位:
2020年开年以来,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物流与供应链服务行业造成重大影响。为应对疫情挑战,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援企稳岗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已取得积极成效。在这些政策研究出台过程中,广大会员企业积极提供有关情况和政策诉求,我们归纳梳理后及时向政府反馈并得到采纳。
为尽快了解行业复工达产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反映企业最新诉求,推动有关政策落地实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决定开展“2020年物流与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营商环境调查”。我们将根据调查企业提供的情况撰写《调查报告》,分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政府深化落实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并向提供调查问卷的企业反馈。
本次调查限于我会(含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以企业法人单位为调查对象,集团型公司可选择总部填写或代表性下属法人单位填写(调查问卷附后)。本调查所有数据仅供撰写《调查报告》分析使用,不会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也不会披露被调查企业名单。
为此,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填写问卷,于2020年4月24日(周五)前提交我会研究室(问卷调查电子版可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下载)。
联系人:唐香香(18613860187)杨达卿(18801401616)周志成(13661368763)
电 话:010—83775692/93/90
传 真:010—83775691
E-mail:yanjiushibj@vip.163.com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相关链接:
【发布单位】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发布文号】商建函〔2020〕110号
【发布日期】2020年4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各分支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8年以来,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组织55个城市和266家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各地高度重视、因地制宜优化供应链发展环境,各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探索新模式、培育新业态,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现就复制推广试点典型经验做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制推广主要内容
(一)探索政府公共服务和治理新模式方面。主要包括完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推动供应链跨区域协同、构建供应链工作新载体、完善供应链公共服务,以及优化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二)提升供应链管理和协同水平方面。主要包括建设和完善各类供应链平台,提供供应链一体化、专业化服务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三)加强供应链技术和模式创新方面。主要包括推动供应链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创新供应链发展新模式、积极布局全球供应链、推动绿色供应链发展,以及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二、复制推广工作要求
借鉴学习和复制推广上述典型经验和做法,对于促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探索经济新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确保试点任务如期完成。我们将继续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组织典型案例宣传和成果展示。
联系人:刘大伟、李琛
电话:010-85093662、85093705
传真:010-85093680
邮箱:liudawei@mofcom.gov.cn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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